最新消息

Breaking News

2017/11/14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勞動部於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條文請見附件一,修正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請見附件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所定分階段推動勞工人數50人以上事業單位之勞工健康保護事宜,明定各規模事業單位得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之實施期程,並依產業性質之特殊性,放寬部分事業單位配置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方式。
    • 配合本法對於新興職業疾病預防與健康高風險族群之評估及保護,強化臨場服務辦理事項,及執行紀錄保存時間。
    • 新增從事鉻酸及其鹽類、重鉻酸及其鹽類、苯、甲醛與銦及其化合物作業勞工之特殊健康檢查項目,以強化其健康保護。
    • 考量事業單位配合增修規定所需準備時間,明定相關規定之施行日期。

附件一: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附件二: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